发明创造与专利申请
发布时间:2009/4/13
发明创造就是创造出新的事物或新的方法,就是原来没有被做出来的产品或原来没有使用过的技术,现在把它做出来或会使用。在高精尖的领域,发明创造十分困难。比如说“两弹一星”、航天飞机等,需要许多的科学家、工程师与许多的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够发明创造出来。而在日常工作中,发明创造有时又是十分简单的。比如在杯子的盖子上加上螺丝,盖子就可以盖得很紧。而将盖子做成有弹性的,不仅可以盖得严,而且开盖十分方便。
有些发明创造看起来十分简单,而事实上真正做出发明创造并不简单。即使是很简单的发明创造,也需要发明人有对事物深入的观察了解,有对存在问题的认真思考,才能完成。
有了发明创造,又如何对自己的发明创造进行保护呢?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后,我们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可以选择保护的方法。一种是保密,如祖传秘方。一种是申请专利保护。发明创造应选用什么方式进行保护,要看发明创造是否可以保密,能够保密的就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因为专利的保护是有时间性的,最长的保护时间是20年。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发明创造的保护最有名的是可口可乐,可口可乐的配方一百多年来也没有公开,也没有被人破解。而不易保密,一出现就会被人仿制的发明创造,则应采用专利进行保护。
发明创造应如何进行专利保护呢?就是进行专利申请。按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申请可由发明所有人直接向各国的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各国的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申请。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先向中国申请专利。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经过其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没有主管机关的,可以直接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人员应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